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,近日,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認為:依斯坎達爾·艾海提、吐爾洪·托合尼亞孜、玉山·買買提、帕提古麗·托合提4人組織、策劃、實施昆明火車站殺人暴力恐怖活動,犯罪事實清楚、證據確實充分,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,遂依法提起公訴。3月1日晚9時20分,10餘名統一著裝的暴徒蒙面持刀在雲南昆明火車站廣場、售票廳等處砍殺無辜群眾。經通報,火車站暴力恐怖案件是由新疆分裂勢力一手策劃組織,目前案件已造成29人遇難,130餘人受傷。民警當場擊斃4名暴徒、抓獲1人。昆明“3·1”事件事發現場證據表明,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一手策劃組織的嚴重暴力恐怖事件。 據中新網
  (原標題:昆明暴恐案4被告被提起公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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