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太陽底下無新事”,特別是官場。日前,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在中紀委網站在線直播《反腐三人談:用好巡視這把劍》時透露,巡視組在巡視中發現一些地方買官賣官、帶病提拔的問題時有發生。
  緊接著,還有經過歸納的個中規律被披露:買官者分升職型、平調型、入仕型三類,賣官的又多是在幹部人選上有決定權的黨政一把手、或分管組織工作的二、三、四把手,具體到交易高峰時間則主要是換屆選舉時和上任離任時。
  說實話,這些規律在坊間可能早已不是秘密,即便沒有互聯網傳播的經年加持,也確已成為一些地方盡人皆知的明規則。正如此前不少官聲不佳、甚至治下怨聲載道的官員被帶病提拔一樣,局面已然如此,與權責部門發現、承認乃至直面問題所在,還是存有不僅是視角上的差別。由中央巡視組以相對正式的方式披露各地買官賣官情況的嚴重程度,一則之於直面當下反腐敗工作的嚴峻性,尤其需要官方與民間在認知上的基本共識;二則是在社會共識的前提之下,合力探討破解買官賣官猖獗的公共治理之法。
  買賣終究是個市場,儘管依托於公共權力的政府職能、職位,是最不該引入買賣規則的,但現實所幻化的買官賣官市場,一方面可能是需求的客觀存在,另一方面則是國家權力架構的設計之中,對“賣官”這一獨特的存在缺乏有效的抵禦和防範。官員升遷,自有一套明面的考核規則,但規則由人所掌握,而人(尤其是執掌權力的人)性的善惡討論,從根本上決定了制度制衡的可行性與必要性。現代政治治理範疇下,人性本惡,甚至權力本身作為一種惡的存在,都更需要外在化、他律性的監督機制設計,並使之有效地運轉。這是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的必然,也是思考買官賣官亂象並試圖求解所繞不過去的坎。
  買官賣官現象的愈演愈烈,歸因於“官員選拔過程不透明、用人的標準和相關程序不清晰”,按照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的建議,則須考慮“合理分解一把手權力,還權於民”。從幹部選任到政策佈局,從城市建設到雞毛蒜皮,權力集中於一把手(或者幾把手)的代價,一來是沒出問題時的個人疲憊、使命沉重,二來是問題爆出時的集團化、窩案化,拔出蘿蔔帶出泥。
  沒有買賣,就沒有傷害。具體到官場,還是要從根子上把賣方管起來,將權力及其執掌者關進籠子,看似激活制度化的約束,實則也是對官員個人的一種制度保護,同時也是國家與政黨實現現代化轉型的需要。畢竟買官賣官這檔事,最終傷害的會是政治生態、國民生計。  (原標題:[短評]破解買官賣官潛規則,須分解絕對權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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